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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|林宜采 编|深海
4月20日晚间,荣科科技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,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7.05亿元,同比减少13.72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.25亿元;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.35元。2021年同期营业收入约8.17亿元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.05亿元;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.65元。
管理层表示,2022年度公司部分子公司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,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一定影响。
同日披露的《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》显示,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业务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2.23亿元,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约837万元。
值得关注的是,荣科科技4月17日公告,辽宁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;对时任董事长、总裁何任晖给予警告,并处以13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万元,作为实际控制人80万元;对时任董事崔万田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。
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。2021年6月21日,公司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(简称“中汇传媒”)、国科实业签订《保证合同》,约定公司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.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。2021年7月21日,公司与崔万田、中汇传媒签订《协议书》,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。2021年10月19日,公司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(以下简称“盘锦银行兴建支行”)签订《保证合同》,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.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,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.84%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。
辽宁证监局认为,荣科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事项,涉嫌违反《证券法》第八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。
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索赔。凡是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,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荣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均有资格获赔。有意向参与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“雷助吧”(雷助码:01)报名,免费参与索赔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天眼查资料显示,荣科科技成立于2005年,注册资本6.39亿元,于2012年2月16日在创业板上市,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慧医疗、健康数据和智能融合云两个板块。
在财报披露后的4月21日,荣科科技股价大跌11.42%,公司最新市值为30.8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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