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焦点内容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到,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,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,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。
评论人:刘泳昊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,以及大数据的收集,数据收集的滥用和隐私的泄露,已经成为一个大家颇为重视的话题。其中尤其以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等滥用最为严重,毕竟人脸识别造成的数据安全问题可能是最为明显的。虽然相关法律已经推出、业界已经达成共识,但是能看到,各个商业场所对人脸识别的收集依然在广泛进行,比如说很多楼盘售楼处,甚至小鹏汽车的门店,都有违规收集顾客人脸的问题,除了将这种行为规范化之外,还应该给公众一个举报途径,用来举报这类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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